“感谢民警毛献军拾金不昧,让我没有受到什么损失!”7月16日8时30分许,天空下着雨,周口市公安局门前,市民闫女士将一面锦旗交给了市公安局副局长、纪委书记杨杰。 原来,几天前,市民闫女士到周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办证大厅办理港澳通行证时,把一个装有购房合同和1万元现金等物品的档案袋忘在了办证大厅。当日晚上,闫女士发现档案袋丢失后,到处寻找,但一直未能找到。 第二天,出入境管理科办证民警毛献军发现了闫女士丢失的档案袋。通过档案袋里的相关证件查找到闫女士的电话号码后,毛献军与她取得了联系。 拿回丢失的档案袋后,闫女士掏出500元现金酬谢毛献军,但被其婉言拒绝。 “拾到别人的东西要还,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没什么值得感谢的,别说是我,换成任何人都会这样做的。”接受记者采访时,毛献军表示,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应该做好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