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政法部门 >>周口市公安局 >

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我市倡导安全文明出行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2-12-04 〗

 

  122是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当日10时许,由周口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的“12·2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正式启动,500多名交警、学生、运输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在周口市区五一广场举办的启动仪式,他们用签名方式倡导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启动仪式后,来自周口某高校的20多名学生志愿者加入到“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宣传活动中来,他们站在街头手持小红旗倡导市民文明出行,并耐心劝阻过往行人。“先生您好,请您走慢车道,非机动车走快车道不安全。”在七一路与五一路交叉口处,志愿者马光虎坦言,他希望通过自己的行动,让更多的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出行。

  另外,市区各个主要交通干道上还有40多位出租车司机也在宣传交通安全。据了解,这40多位出租车司机是自愿参加这次活动的。他们在车上贴着“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的车贴,行驶在道路上。

  当日,在我市辖区内的主要收费站和服务区,市高速交警支队同时启动17个集中宣传点。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贺卡、光碟等形式,向过往司乘人员宣传交通安全文明常识,提醒驾驶员遵章行车,并现场解答群众关于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违章查询、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等疑问。辖区13个服务区的视频设备高频次地播放“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公益广告宣传片,87处电子显示屏不间断地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文明倡议。还专门指派宣传小组,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组织驾驶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观看“122安全与你同行特别节目”和“我的侥幸心理、聚焦大货车刹车失灵之谜“等系列宣传视频。

  据了解,确定122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分享给朋友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给你的朋友。
中国长安网    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周口市政法委 | 豫ICP备07502756号
豫公网安备 41160202000088号  | 本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