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求是这个词,在辞海中找不到,在网上查不着,是我们在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中,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总结出的一个新词汇,是我们开展工作,正确处理人事关系的一个“法宝”。实践证明,坚持和而求是,就能推动工作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就能正确处理各种人事关系,就能在坚持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求得思想和谐,就能凝聚精神,汇聚力量,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进而形成一股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洪流,因此,和而求是既可作为工作指导思想,又可作为为人处事准则。 和而求是不同于和而不流。“和而不流”,意思是说为人要和顺,善于协调自己与他人的关系,但又不能无原则地随波逐流。和而求是,则是既要力求和谐又要坚持原则,并采取适当的方式方法使事情向着好的正确的方向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从根本上说,和而求是就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我们党在七十多年革命和建设中确定的一条具有中国共产党人特色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就是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实事求是的前提,理论联系实际是实事求是的最基本原则,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是实现实事求是的桥梁和根本途径,与时俱进是实现实事求是的内在要求,立足国情是把实事求是落到实处.这六个方面密切联系,有机统一,缺一不可.离开其中任何一点,都不能做到实事求是,也就不能把我国建设成一个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 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谐社会建设需要集全社会之力,而执政党更是其中关键。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因此,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和而求是关键在一个“求”字。“求”是“和”的中介和桥梁。没有“求”,就没有真正的和谐;没有“求”,和谐社会建设就不能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求”是动力。主体的任何行为都受需要和动机的支配。“求”的根本动力是满足“和”的需要。和而求是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满足人们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需要越强烈,“求”的内在动力就越大;主体不需要的“实事”,也就不会产生“求”的愿望和行为。 “求”要把握真情。坚持和而求是,首先要把握“和”的真实情况。如果对“和”的真实情况不甚了了,凭着主观想象盲目去“求”,那么就不会“求”到“是”。 “求”要有明确的目标。目标是一面旗帜,一个恰当的目标有强大的吸引力和感召力。任何“和”都存在着固有的深度和广度,主体必须根据自己的条件和能力确立适当的目标。目标太高,望洋兴叹;目标太低,唾手可得。两种倾向都会挫伤主体“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求”要有特定的规范。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求”的基础规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法律、法规是“求”的根本规范;而各部门、各行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行为准则是“求”的具体规范。只有严格地按照特定的规范去“求”,才能“求”到“是”。离开规范盲目去“求”,或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都会陷入“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的危险境地。 “求”要有严密的组织。当今时代,靠单枪匹马去攻关夺隘已很罕见。只有通过严密的组织,充分发挥群体的优势,才能“求”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 “求”要有科学的方法。用科学的方法去“求”,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求”的方法不当,就会走弯路,付出更大的代价,甚至根本“求”不到“是”。一般意义上讲,“求”通常有三种方法。 在主体自觉参与中“求”,坚持“求”的能动性。面对“和”往往有两种态度,一种是消极被动的去“求”,消极等待事物自身的发展变化,在外部力量的推动下,例行公事奉命搞点分析研究,这种态度是不会“求”到“是”的。另一种态度是积极、主动的去“求”,他们以推动社会前进为己任,为党为公为人民,忘我探索,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只有持这种态度,才能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