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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律师法,川汇区检察院这样做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6-17 〗

61日起正式实施的律师法,在进一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对检察机关的自侦工作也带来了新的挑战。面对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的前移和扩大,川汇区检察院组织反贪、反渎干警认真学习律师法,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应对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转变执法观念,转变以往过分依赖嫌疑人供述进而获取其他证据的思想,转为从证到供或零口供的侦查观念;二是侦查工作重心前移,转变以往先立案后取证的做法,而是在立案之前秘密获取关键证据,防止了先立后侦所造成的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三是充分利用录音录像的功能,把视听资料作为重要的证据固定。通过几项措施的强化,川汇区检察院的反贪、反渎工作都取得了重大突破,进入6月份,反贪局立查2起大案,反渎职侵权侦查局立查3起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立案数有了明显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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