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以来,商水县检察院立足本质,结合实际,逐步制定了“三项制度”,有力保障“两抢一盗”犯罪案件的办理质量。一是“四定一包”制度,即“定部门、定人员、定责任、定期限、包质量”。通过这种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明确案件办理期限、强调案件办理质量的方式,增强具体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的责任感和危机感,提升干警公正执法的意识,有利于案件的公平、公正办理。二是“跟踪监督”制度。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对“两抢一盗”犯罪案件建立管理台账,即对已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案件实行跟踪监督,确保案件的顺利办结,避免案件的跑冒滴漏,努力促使案件办理过程中快侦、快诉、快结局面的形成。三是责任追究制度。在抓案件质量的同时,更注重对办案人员的监督制约,严肃干警办案纪律,严格依法办案,对发现在办案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坚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