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近日,一起涉嫌蒙面入室抢劫犯罪案件在淮阳县法院开庭审理,淮阳县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新民、王培敬、王来中、王银中、王华伟一审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5年1月30日晚11时许,王新民、王培敬、王来中、王银中、王华伟等五人潜到淮阳县刘振屯周桥桥南头的曹玉清家。通过采取蒙面入室、恐吓等手段,将被害人家的一头生猪抢走。经物价评估价值8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