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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面入室抢劫法不容 五被告一审获刑12年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6-12 〗

近日,一起涉嫌蒙面入室抢劫犯罪案件在淮阳县法院开庭审理,淮阳县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新民、王培敬、王来中、王银中、王华伟一审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513011时许,王新民、王培敬、王来中、王银中、王华伟等五人潜到淮阳县刘振屯周桥桥南头的曹玉清家。通过采取蒙面入室、恐吓等手段,将被害人家的一头生猪抢走。经物价评估价值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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