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加强督导,狠抓查摆问题阶段工作 在组织教育活动中,周口市检察院把查摆问题作为整个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认真抓好落实。通过细化查摆问题阶段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增强实际操作性,加大督导检查;通过督导组对各部门查摆问题阶段工作的落实进行不定期不间断的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通过采取部门一把手和活动办公室两级审查的方法,严把单位和个人的自查报告关;通过采取检查督导等措施,确保市院机关干警和部门自查报告问题查找准确,原因分析透彻,为下步整改提高打下基础。 项城市院:“四结合、三落实”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该院在教育活动中,坚持“四结合、三落实”制度,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四结合、三落实”,即把“大学习、大讨论”与2008年度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队伍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与“改进执法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把活动成效落实到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上,落实到提高检察队伍素质上,落实到促进各项检察工作上。 通过“四结合、三落实”,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载体,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从而不断提高“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成效。 郸城县院:积极开展“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 市检察院在全市政工部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后,该院积极行动,制定活动计划,结合“改进执法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与“队伍建设年”活动,认真开展学习讨论,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水平。针对政工部门人员少、任务重的实际,该院克服困难,通过“大学习、大讨论”,不断加强个人素养,提高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积极服务于检察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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