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川汇区检察院检察长朱自军亲自出庭一起有影响的敲诈勒索案,被告人刘文一审当庭宣判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犯罪嫌疑人刘文,38岁,初中文化,山东章丘人,2008年1月25日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逮捕。今年元月7日至11日,犯罪嫌疑人刘文多次打电话给蒙牛公司总部,以往蒙牛公司出品的盒装早餐奶内投毒相要挟,索要现金30万元,期间多次在不同地区打电话要胁,逃避抓捕。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使知名企业蒙受不应有的损失。 公安机关迅速侦破此案,并移送起诉,检察机关受理后,朱自军检察长认为此类案件比起一般的普通侵财案件更应严厉打击,决定亲自出庭,以从重从快打击此类侵财型犯罪,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刘文表示服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