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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未遂反遗落自身包裹 两名抢夺犯被提起公诉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7-11 〗

近日,两名抢夺犯被沈丘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二人在实施抢夺过程中,抢夺未成,反将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遗落在现场,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提供重要证据。

2008年4月14日下午,沈丘县的王海华、刘书杰二人骑一辆摩托车蹲守在沈丘县石槽乡邮政所附近,寻找下手机会和目标。后二人尾随在邮政所取款的一中年妇女汪某。在石槽乡油坊村附近,乘其不备,实施抢夺。因汪某强烈反抗,该二人未能将汪某的包及包内的3400元抢走。反而慌乱中,将自身所携带的包裹遗失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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