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丘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采取挖墙入院、挖洞入室等方式连续作案数十次、涉案金额达4万余元的盗窃案件时,深挖细查,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追捕三名漏犯,立案监督一人。 该院在审查此案时发现,师某作案次数较多,且每起作案不固定结伙,可能存在漏犯。经承办人认真阅卷,仔细对比案件,梳理分析证据,发现张某曾于2005年11月、12月,与师某一起参与盗窃炮厂两次,分别窃得赃物价值为7000元、4500元,后二人均分。张系这起共同犯罪主犯;同时发现,徐某、范某二人也曾于2007年2月份的一天夜里,伙同师某、高某(已逮捕)、梁某(已逮捕)潜入赵德营镇唐楼村,盗窃数额达5000元,涉嫌盗窃犯罪。张某、徐某、范某三人涉嫌盗窃犯罪事实清楚,且有证据证明,遂依法对此三人实施了追捕。 对涉嫌盗窃犯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邵某,该院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说明书》,公安机关立即对邵某进行了立案,并部署警力抓捕上述四人。 截至目前,犯罪嫌疑人范某、邵某已被抓获。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