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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检察院严把“三关”提高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质量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6-26 〗

 

 今年以来,扶沟县检察院认真贯彻《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正确处理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的关系,坚持宁可少抗、不可错抗的工作原则,提出抗诉一案、成功一案的目标,严格掌握抗诉条件,把好“受理、审查、立案”三个关口,确保抗诉质量。一是把好受理关。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严重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典型案件,及时受理。二是把好审查关。严格审查申诉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辨别其真实性,以免办案时走弯路;调阅原审卷宗,全面认真审查,弄清事实真相;深入调查取证,用强有力的证据和事实说话,确保抗诉案件的成功率。三是把好立案关。及时向上级院请示或提请召开检委会研究,决定是否提请抗诉,提高抗诉准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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