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下半年以来,西华县检察院采取“教育、责任、制度、协调”八字方针,有效地防止了轻伤害案件处理过程中上访事件的发生,近一年来,该院处理了多起轻伤害案件,均未发生上访事件。 一是深化普法教育,开展综合治理。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是解决缠诉问题的根本途径。要继续深入开展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加大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各种纠纷的观念得到增强,进而彻底解决轻伤害案件的缠访、缠诉问题。 二是克服畏难情绪,增强责任意识,对上访人的信访问题进行书面答复,要真诚地向上访人讲明理由、提出建议,并督促有关信访问题的处理。只有使上访人的合理要求得到适当解决,才能减少缠诉问题的发生。 三是检察机关应制订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制度,建立处理涉法上访工作长效机制,使涉法上访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检察机关要根据涉法上访案件的性质,对各部门在处理涉法上访工作中的职责、案件分工、处理程序、处理要求、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落实首办责任制,实行包案制、主管检察长负责制,保证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有序进行。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公安、法院、基层党政部门、农村基层组织的协调与配合,特别是要发挥基层党政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在调解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共同做好上访人的息诉工作。 四是加强与公安、法院、基层党政部门、农村基层组织的协调与配合,特别是要发挥基层党政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在调解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共同做好上访人的息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