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冬今春,我县遭遇了几十年不遇的特大旱情。中央、省、市相继下拨抗旱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县的抗旱保收工作。为保证这项资金不流失且全部用在“刀刃”上,使抗旱工作顺利进行。西华县检察院迅速组织精干检察官走访该县部分乡镇、居民家中,深入调查了解,交互式跟踪监督各乡镇的抗旱救灾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防止侵占、挪用抗旱专项资金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确保抗旱浇麦工作顺利进行,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成立联合调查组 与县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等部门联合成立了“预防抗旱救麦专项资金管理职务犯罪工作领导组”,并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相关联系制度。为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确保专项救灾物资和资金按时到位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认真抓好资金使用前期调查 为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出现问题,联合调查组从预防职务犯罪的角度与各乡镇共同研究制定了三项具体措施。一是各乡镇的抗旱救灾资金一律不得直接发放到村委会或村民手中自行决定使用,必须统一交由乡镇经管中心或财政所保管支付,各行政村使用必须作出详细周密的使用计划,提出可行性的报告,经乡镇政府批准后再由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下使用;二是对资金的使用过程要实行跟踪式监督指导,力保专项资金不挪作它用;三是对已投入到各村的用于抗旱救灾和生产自救的专项资金,要对使用后的结果实行对照验收,看是不是真正全部将资金用于抗旱救灾和生产自救上了,是否收到了资金投入的效果。 三、慎重抓好资金使用期间的调查 一是对我县土地较集中的地,艾岗乡洪山庙、艾岗村、关庄村三个机灌站进行补贴30000元;二是修复涵洞促使河流的淌通流动便于麦田的灌溉;三是投入大量资金建造深水机井,每眼机井给予相应的补贴6200元;四是实施农用柴油标准式固定补贴,以减轻农民受灾导致浇灌的困难。 四、认真做好预防后期调查 一是适时保障了资金能全部用于农民抗旱减灾;二是适时补救灾情给农民造成的损失,农民的满意率普遍较高,一致反映较好,满意度达到97%以上;三是极大的预防了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调查中,各乡镇领导纷纷表示:检察机关及时来到乡镇,既保证了抗捍专项资金的正确合理使用,极大地促进了抗捍保苗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也有效预防了在此项工作中的腐败现象的发生,保障了农民兄弟的利益不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