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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八项措施力促打击“两抢一盗”工作落到实处

〖信息来源:周口市中级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2-22 〗

 

    2月19日上午,在全省打击“两抢一盗”电视电话会议结束以后,周口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出台八项措施,力促打击“两抢一盗”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传达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干警对打击“两抢一盗”专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19日上午,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下午中院党组就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相关措施,力求通过召开三个会议(中院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刑口工作会),使全市法院刑事干警深刻领会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及省高院院长张立勇等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充分认清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对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实现社会和谐安定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干警对此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是成立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对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的领导力度。中院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明山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士民、梁维为副组长,刑事审判委员会委员及各相关庭(室、处)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两抢一盗”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任务。为确保该项工作的及时、有效的开展,市中院还成立了打击“两抢一盗”专项工作办公室。由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明杰任办公室主任,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胡全新为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刑事审判第一庭。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三是认真摸清底数,进一步明确有关人员责任及审理时限。2月19日下午,中院召开党组会后,刑事审判庭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本院及所辖基层法院尚未审结的抢劫、抢夺、盗窃三类案件进行排查摸底。对承办人员及审理期限进行了具体明确,并层层签订责任书,促使进入审理环节的案件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快速、高效结案。

    四是坚持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涉及“两抢一盗”案件的审理力度。在刑口工作会议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明山要求全市法院刑事审判法官要在审理涉及“两抢一盗”案件时优先办理,做到从重从快审理,稳、准、狠地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同时,要严格适用法律,认真执行政策,坚决做到在及时高效审理的同时,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确保案件的审理质量,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五是完善廉政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打击 “两抢一盗”专项工作的内部环境。加大纪检监察工作的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努力构筑“四不为”的惩防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现象的发生。对徇私舞弊,办理人情案、关系的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手软。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各界群众的法律意识。通过组织人员深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进行法制宣传的方式,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使社会各界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真正从根本上预防涉及“两抢一盗”案件的发生。

    七是加强财力支持,为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提供优质后勤保障。做到三个优先,即:资金优先投入、车辆优先保障、物质优先供给,并划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从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 

    八是严格奖惩,不断增强法官审理涉及“两抢一盗”案件的自觉性。市中级法院将结合对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的考核,对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实行月排名、季讲评、年总结,对连续两个月落后的,除在全市法院进行通报批评外,有关基层法院院长和主管副院长要在中院讲评会上做检查,并在年度考评时扣除本单位(部门)15分。对重特大盗抢案件因工作不力,不能及时审判,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弄虚作假、工作不实的,建议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取消年度考核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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