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基本出发点,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导诉台作用,在对来访来诉群众实行导诉、接访、处理、督查四位一体“一条龙”司法便民服务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信访接待、督查督办力量,对信访群众切实做到“五个必办”,受到人民群众普遍好评。 该院所积极推行“五个必办”的主要内容为:一是能办的事必办。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能为群众办的事,尽力办妥办好,杜绝推诿扯皮;二是一时难以办理的事情想法办。定期召开信访人员座谈会,能当场拍板定结的,当场拍板,不能当场解决的,限期予以书面答复和办理;三是事无大小必办。无论群众反映什么性质的问题,不分轻重大小,都要认真办理;四是带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必办。该院实施重大信访通报制度,凡带有群体性纠纷,容易引发恶性案件发生的信访,及时掌握事发动态,针对性地做好说服疏导工作,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五是重大紧急事情必办。采取快速反映的方式,围绕群众所提供的线索,迅速到场、到位、及时办理。 为将“五个必办”措施落到实处,该院还成立了由院长张明山任组长的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凡是来访的群众一律零距离接触,无任何理由推诿或拒之门外。因态度恶劣,工作不力,即使事情办妥,也要予以通报批评。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办理的,扣发当年全部文明奖,按本院制定的《信访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追求相关责任,并取消本年度评先资格。 自“五个必办”措施实施4个月来,该院在导诉台共登记接待来访群众2983人(次),所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共有458条,解决426条,其他因不属于解决范畴,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说服、认真开导、热情帮助下,经其本人同意移交到其他职能部门。所反映的有关法律问题全部解决和回答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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