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省高院刑一庭副庭长陈殿福、审判员赵琪婷、审判员王超、法官助理梁赞国一行六人来周召开刑事工作座谈会,座谈会由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明杰主持,刑一庭庭长师杰堂、刑二庭庭长路丽娜、少年庭庭长张筠和中院全体刑事庭人员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首先由审判员赵琪婷介绍了今年周口中院发回、改判案件的情况,并就案件发回、改判的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刑一庭副庭长陈殿福随后就审理报告制作、证据的审查和认定、证据标准的把握、法律适用等方面应当注意的问题与大家进行了交流。陈殿福庭长指出要认真、细致查阅侦查卷宗,对侦查阶段认定的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要认真审查认定,不能笼统、一概而论。在侦查环节,缺少的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要坚决退回补充,不能马虎。对共同犯罪,分清在犯罪中起的作用大小,分清主、从犯。对证据的分析要用单独分析和综合分析两种方式综合分析,确保证据的正确采用。对证据的审查,依照法定程序,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进行审查,并举出实例,阐明审判实践中审查证据的规则。并对该院刑事审判人员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 最后刘明杰主任说通过和省高院刑一庭陈庭长一行召开座谈会后,很受启发,给我们提出了在刑事审判中存在的不足,指明了应当改进和完善的问题,座谈会开的很有必要、很成功。今后要多组织贴近审判实务、针对性强的座谈会,加强沟通和交流,不断学习从而提高刑事审判人员业务素质和刑事案件质量。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1、针对省高院提出的问题组织全体刑事庭人员进行大学习、大讨论,确保在以后工作中类似问题不再重复出现。2、强化刑事业务学习,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知识层次,从而提高案件的质量,实现零发回、零改判。3、严格审查证据,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在刑事审判中应查实的证据,能查实的要坚决查实,不能存在丝毫马虎心理。不能查实的退回补充查实,从而确保案件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