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于2008年4月1日正式施行,为使广大法官尤其是民商事审判法官尽快熟悉新法,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专门举办辅导讲座,邀请民诉法专家详细讲解了新民诉法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新民诉法“五个一”系列化学习活动。以此提高法官业务素质,推进民商事审判工作并保持良性发展态势。 民诉法修改后,周口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结合新民诉法修订情况,积极抓好法院全体民事、审监和执行人员学习新民诉法学习活动的开展,并要求要全面把握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10项新变化:申请再审的具体事由,申请再审期间应延长的特殊情形,申请再审审查时间,完善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增加了“立即执行”制度、财产报告制度、执行联动机制度、执行异议制度,提高了对不履行判决、裁定的罚款数额,延长了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使学习新民诉法向广度、深度开展,该院积极推行“五个一”学习制度。即每月要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例会、召开一次学习心得会、举行一次研讨会、开展一次经验交流会、举办一次专家讲座会。 为检验学习效果,该院将对新民诉法的学习情况进行专题测试,要求干警独立答题,确保学习的质量和效果。并将测试成绩纳入个人质效档案,作为评先创优主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