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中院行政审判重民生体民情解民忧
〖信息来源: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6-21 〗

6月20日上午,王有成等三人冒着大雨将书有“法律卫士百姓青天,人民法官秉公执法”锦旗送到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这是该院在行政审判中秉承重民生、体民情、解民忧的“三民”司法理念,当事人送锦旗又一普通事例。
一个时期以来,该院为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通知》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涉及民生案件审理工作,为推进和谐中原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的精神,在行政审判中密切关注民生,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贯彻到行政审判工作中,牢固树立重民生、体民情、解民忧的“三民”司法理念,把司法为民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该院进一步加强巡回办案力度,特别是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不方便出庭应诉的行政相对人,实施巡回办理,把庭开到人民群众村门口、家门口、田间、地头和人民群众方便诉讼的地方,切实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积极主动调取证据,对行政相对人举证有困难的,变被动接收证据为主动调取证据,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大审理关注民生的行政案件的力度,整合审判资源,重点审理好涉及人民群众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受教育权、劳动权益等方面的行政案件,加大行政相对人诉权的保护力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新诉求。
王有成等三人为某县城镇居民,均无固定职业和收入,生活艰难,家中两亩多地和房子是其最值钱的财产,但当地政府作出决定要收回他们土地,为此,将当地政府诉至周口中院。案件受理后,该院行政庭长路平高度关注此案,和审判法官张淮滨三赴县城勘验现场,调取证据,公正、高效地审理了此案。王有成等三人拿到周口中院撤销某政府收回土地决定的行政判决书时,激动得留下了热泪,王有成见人就说:“没想到周口中院这么快把俺的案子判了,撤了政府的决定,把房子还给俺了,周口中院真是咱老百姓的青天,是爱民、护民的好法院”。
自树立“三民”司法理念以来,该院共受理涉及民生的案件23件,均以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的方式审结,实现了公正与效率,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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