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冒充局长和军官 两次骗得六万元

〖信息来源: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6-22 〗
    上蔡县崇礼乡一农民党某,伙同他人冒充水利局局长,自己冒充部队军官,先后两次实施诈骗,共骗得人民币6万元。日前,党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005年12月,党某伙同党某某等5人预谋后,由党某某冒充漯河市郾城区水利局局长,以出售漯河市郾城区水利局在颖河河堤上的树木为名,利用假“林木采伐许可证”,取得被害人王某的信任,随后,在当地一饭店内骗取王某人民币3万元,赃款由其5人平分。2006年8月10日,党某冒充军官来到商水县一家面粉厂,以部队急需几十万斤面粉为名,与该厂负责人王某谈购买面粉生意,并让王某办理了一张储蓄卡,党某趁王某不备,将自己事先以王某的名义开办的一张储蓄卡对调。次日,王某在不知存折被调换的情况下,按照约定往存折上存入人民币3万元,党某随后将钱取走。2007年7月,党某被商水警方刑事拘留。同年8月,被批准逮捕。

    商水法院审理认为,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伙同他人或单独诈骗他人财物两起,总价值达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分享给朋友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给你的朋友。
中国长安网    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周口市政法委 | 豫ICP备07502756号
豫公网安备 41160202000088号  | 本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