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郸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未成年人连续盗窃的案件,被告人在盗窃并背走一千个硬币的过程中被当场抓获,依法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罚金一千元。 经审理查明, 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某采取秘密书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其父母离异,由于家庭残缺,小学毕业后即辍学,以致走上犯罪道路,且作案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本着教育感化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遂做出了上述判决。 |
日前,郸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未成年人连续盗窃的案件,被告人在盗窃并背走一千个硬币的过程中被当场抓获,依法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罚金一千元。 经审理查明, 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某采取秘密书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其父母离异,由于家庭残缺,小学毕业后即辍学,以致走上犯罪道路,且作案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本着教育感化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遂做出了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