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某,系一年过半百的农民,农闲时在县城以修车为业,生活倒也逍遥自在,但因一时的贪念,顺手牵羊盗了一辆摩托车,终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老汉悔之晚矣。近日,西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葛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8月14日凌晨,葛某在西华县人民会堂前台阶上乘凉时,时逢东夏镇大元行政村村民程某骑一辆48CC摩托车到县城接外出打工的女儿,因未接到女儿就把摩托车停放在一边在此休息,当时忘了把车钥匙拔下,葛某醒后,看到以上情况,顿生贪念,即顺手牵羊骑上摩托车回到自己的住处。今年5月27日因群众举报葛某被抓获,摩托车亦被提取退还被害人程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引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葛某认罪,悔罪,积极缴纳罚金,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