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上午,一起借款纠纷案在1个小时内办齐立案手续4小时内就在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当事人当场签立调解协议。他们高兴地对法官们说:“没想到官司这么快就有了‘结果’,俺们外出务工挣钱再没有后顾之忧去。”这是该院对“三农”案件全面提速,实施10项硬性措施公正高效地审理此类案件的一个普通事例。
周口市位于豫东,辖区人口1070多万,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外出进城务工已经成了当地许多农民兄弟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夏收夏种忙完后,广大农村又出现外出打工热潮。为不误和影响农民外出打工挣钱,周口中院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审判领域的同时,把妥善审理好涉及农村、农业、农民利益的“三农”案件作为审判工作的中的重中之重,潜心研究新形势下“三农”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问题,适时采取“一个把握、二个坚持、三个树立、四个到位”的10项硬性措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的合法利益。 一个把握。要求每位法官在审判实践中,不断学习和掌握党对农村的政策,重点学习《土地法》、《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和相关法律,准确把握中央精神,特别是土地方面的纠纷案件,引导农民珍惜土地,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切实解除农民在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后顾之忧。 二个坚持。坚持个案特办原则。最大限度地适用简易程序,切实做到优先审查立案,优先排期开庭,优先审判执行。对可能影响农时的案件,实施巡回办案制,就地开庭审理。对疑难涉及面广的案件,及时向专门审判委员会汇报,定期作出裁决;坚持法律意义上真实原则。以“三个有利于”和稳定发展为基本出发点,对涉及农民合同效力的案件,要求法官要抓住问题关键、找准结合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务必做到不要轻意下判,不要轻意改变农民承包合同的效力。 三个树立。树立高效理念。对于涉及农产品产、供、销、劳务合同等方面的案件,在采取电话、传真、邮寄、预约等方法快速立案的同时,派专人到案件所在地采取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办法,按法定程序及时将产品作出处理,避免当事人遭受更大的损失;树立为民理念。要求法官把树立司法为民理念作为执法实践的本质要求,针对“三农”案件的被告大多是村委会、乡镇政府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与基层组织的沟通协调作用,让其了解民情、体察民意、关爱民生,尽量促成其维护合同效力,调解结案;树立稳定意识。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中,要牢固树立稳定意识和大局意识,做好双方当事人稳定工作,尤其是做好村委会主任,乡镇一把手工作,杜绝其一言堂,家长式管理,搞不正当竞争现象,达到案结事了,双方和平相处共同发展的目的。 四个到位。在办案中,农民所反映的有关法律问题讲到位;根据案件的矛盾焦点,双双当事人思想工作做到位;农民所提出的法律援助、法律救助服务到位;案件审结后,根据审判中所掌握的案件实际情况回访到位。 自10项硬性措施实施以来,1至7月份,该院共依法审结涉及“三农”案件365件,平均办案周期不30日,调解率达60%,无一审理超期、调解反悔、矛盾激化、上诉改判发还、涉法信访现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