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随女孩来抢劫 落入法网被判刑
〖信息来源: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8-06 〗
西华县农民王某伙同他人,采取骑车尾随的方式,悄悄地跟女孩到偏僻处,伺机抢劫财物,两天内在商水连续疯狂作案两起,后被群众当场抓获。8月4日上午,王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1万元罚金。 只有小学文化的王某,是西华县农民。去年6月16日10时许,其伙同史某(另案处理)预谋后,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尾随女同志武某,走到商水县城关镇西环路通往城关乡的一土路偏僻处时,用车逼挤住武某,乘机抢走其内装1800元现金和手机等物品的提包。次日9时,两人预谋后,又尾随女孩李某至一胡同内,用摩托车将李某挤倒,强行夺走其手中的提包,包内装有11000元现金。后来,王某在逃跑的过程中,被群众抓获。 商水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暴力手段,采取驾驶摩托车逼挤的办法,强行夺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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