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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中院提出“四再”要求对“调解年”活动再部署

〖信息来源: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9-07-16 〗
    在全省法院“调解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即召开会议,对全市法院深入开展“调解年”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明山提出“四再”要求,即思想上再重视,认识上再提高,措施上再强化,效果上再明显。党组书记、院长张明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梁维,党组成员、副院长温新征、王登喜,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合庄出席再部署会。

    会议充分肯定了上半年“调解年”活动取得的成绩,并对如何开展下半年“调解年”活动做了重要部署。张明山院长要求,要在思想上再重视,把开展“调解年”活动,继续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在认识上再提高,要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贯彻全省法院“调解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张立勇院长的要求上来,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要在措施上再强化,举行调解专题研讨会,深入探索新的调解方法,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调解结案率,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切实做到司法为民;要在效果上再明显,进一步加大对法院“调解年”活动的宣传力度,加大对调解工作中涌现出的好方法、好经验的推广,更好的指导调解工作。协调各方力量,积极寻求社会各界对法院“调解年”活动的支持,在全社会营造调解氛围,形成调解合力,真正通过扎实调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实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

    最后,就配合好执法巡视工作,特别是办理好执法巡视组交办的案件,张明山院长提出具体要求。全市法院要通过执法巡视工作实现法院队伍素质再强化、案件质量再提高、法院形象再提升,为服务大局、改善民生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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