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司法能力,使党员队伍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党的司法事业多做贡献,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进程为特殊使命,以“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六个坚持”,努力锻造一支司法为民、一身正气、秉公办案、清正廉洁永葆党员先进性的法官队伍。
一是坚持理想信念,做到精神追求先进性。要求法官党员要对党无限忠诚,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在法院工作中,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即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即进一步增强司法为民意识,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即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确保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要求广大法官党员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做到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始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忠实捍卫者和践行者。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做到司法理念先进性。要求法官党员要坚持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价值追求的最高境界,作为检验法院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作为司法行为的最高规范,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保护每个诉讼主体的法律人格、诉讼地位、法律权利的平等性;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司法审判的根本,尊重人,关怀人,重视每个当事人的诉求、申辩、解答、陈述等;树立司法求助理念,法官可以根据自由心证原则,依据法律和良知来支持弱者一方;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在实体上、程序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服务于民众,真正实现法律的程度及实体价值。 三是坚持学习创新,做到司法能力先进性。要求法官党员走自学、外出学、培训学、辅导学相结合之路,积极参加研究生及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高层次教育。认真坚持“五个一”系列化学习制度,深入开展 “五个一”评比活动,坚持以评比促学习,以评比促工作,以评比促干劲,以评比强素质。以该院创办的“法院大学”为载体,法官党员要把法院当学院,把书本当老师,把自己当学员,业余时间当课堂,坚持人人都读书,个个动手写文章,院长庭长作榜样的教学模式,尽最大努力都达到德、才、笔、言的四字标准,即德能正其身、才能胜其职、笔能撰其文、言能明其意,成为复合型、知识型、专业型、能力型胜任职业法官队伍建设所需的人才。 四是坚持公正高效,做到工作业绩先进性。要求法官党员要彻底摒弃那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等群众深恶痛绝的办事作风。在克服人为拖拉、低效办案的同时,彰显现代诉讼过程中的公开、公正和高效,使当事人尽快获得公平裁判的结果。把实现“无发回、无改判、无超期、无上访”“四无”目标,作为每一个党员法官的工作准则和追求的目标,尽最大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案结事了、停访息诉”的精品案件,构筑经得起党和人民检验的铁案工程。对涉及司法救助的案件,程序上要实行“三快”:即快立、快审、快执,审理上要体现“三心”:即爱心、热心和细心,诉讼上要提供“三优”:即优先办理、优先采取保全措施、优先实施人文关怀,执行上要倡导“三帮”:即帮助协调、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帮助当事人间以后友好相处。 五是坚持正确方向,做到服务大局先进性。要求法官党员要以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大局为己任,坚持在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下,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刑事审判要抓打击保稳定。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落实“严、快、好”的工作方针,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当、宽严相济等原则。民事审判要抓调解促和谐。坚持“当判则判,当调则调,调判结合,案件事了”的原则;尽最大努力对民商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做调解、和解工作,最大限度地通过调解、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执行行工作要强力度树法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法律的权威。 六是坚持廉洁司法,做到自身形象先进性。要求党员法官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要通过建立 “大宣教”格局,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树立“新三观”为抓手,不断提升思想境界;要抓住“三条线”,逐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三查办”,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要把住“三个关”, 坚持制度管人管事; 要做到“三主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要发挥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作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要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审判权,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各种利益的诱惑和干扰,保持清正廉明的本色。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不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不以权谋私、以案谋私,争做廉洁司法的典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