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从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周口中院审判监督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周口中院审判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秉承和谐办案理念,不断完善和创新保障机制,实施硬性措施,认真加以实施。开展审判监督工作,在组织上、队伍上、设施上实行三大保障;在强化业务素质上,搭建教育培训、审判技能、廉政建设、新闻宣传四大平台;在注重效果上,秉承“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家庭、救活一个企业、稳定一个地方、发展一方经济”的“四个一”办案理念。审判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自2006年以来,该庭共审结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确认案件330余件,办理减刑假释案件3180件,案件调解率为42%,向市直有关机关提司法建议10条。庭室工作人员有1人荣记个人二等功,4人荣记个人三等功, 1人被授予“周口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称号,1人被周口市委评为 “十佳政法干警”。该庭王洪彬被荣记个人一等功,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审判业务骨干”,被共青团河南省委评为“河南省优秀青年卫士”。 据悉,全省法院系统仅有两个中级法院审监庭被授予“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