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召开后,周口中院立即行动,出实招、求实效,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2017年是全面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决胜之年,为确保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各项目标任务,周口中院采取如下措施,强力推进,并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一、强化责任,确立“一把手工程” 全市法院院长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和执行局长作为直接责任人,院长要把60%的精力用在执行工作上,对执行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要认真对照最高法院确定的“三升四降”指标体系和省高院“五大考核”指标体系,查找差距和不足,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加强队伍保障,配齐配强执行队伍。要全面推进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周口中院作为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点推进单位,要坚决兑现“军令状”,今年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基层法院院长、执行局长和中院下派联络员该辞职的辞职,不辞职的提请上级按组织程序免职。 二、强化监督,点对点司法巡查 打铁还需自身硬,面对攻克执行难的艰巨任务,要有一支能打善战的执行队伍,才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为监督和促进周口法院的执行工作,中院纪检监察部门从1月16日开始组成五个组对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进行为期一周的司法巡查。对队伍现状、专项活动、信访案件、终本案件进行重点巡查,对执行案件的黑名单发布、三到位、六必做措施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为了不影响白天的执行工作,利用晚上集中召开司法巡视问题反馈整改大会,被巡视的郸城、商水、沈丘、西华、鹿邑五个法院的主管院长、执行局长、综合科科长参加了会议。对巡视出的问题全盘接受并迅速整改,坚决杜绝巡视问题的再次出现。 在开展司法巡视的同时,周口中院党组还定期对执行工作指标落后的基层法院院长进行约谈。2017年2月18日,对1月份实际执结率低、“春雷行动”工作落后的扶沟法院院长夏超进行了约谈,李志增院长对扶沟法院近一段时间的执行工作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批评和指导性意见。 三、强化督导,一对一进行帮扶 执行工作的重点在基层,执行机制改革的重点也在基层。周口中院党组决定将执行工作的重点下移至基层,建立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联系督导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联系点制度,一对一进行帮扶。中院执行局抽调副庭长以上10名干警任联络人,联络员全天候在基层法院工作,与基层法院进行责任捆绑。从2月3日联络员就已经全部下到基层法院,指导“春雷行动”的开展,并抓住执行案件逐案进行督导。目前已经取得明显成效,截止到2月28日,周口中院实际执结率已经达到22.21%,同比上升10.6个百分点。 四、破除干扰,强化异地管辖 强化推行执行机制改革,尽量减少各种关系对执行案件的干扰,2月25日以来,全市法院共排查出涉党政机关、名人名企、公职人员等特殊主体案件300多案件,全部进行异地执行。截止到3月2日,已经全部指定管辖,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好评。 五、强化监管,加强案款清理 加强执行案款的管理工作,出台《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清理的有关规定》,指定专人负责,执行局和行装处各抽调一名副职联合监管。要求执行案款到账后,原则上一个星期内必须发放到位,未能如期发放的,要按照要求及时逐级报告到省法院。每周五各基层法院向中院执行局上报执行案款台账,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备,纪检监察部门要盯紧该项工作,发现问题,要严肃予以处理。 六、强化打击,保持对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 持续加大打击“老赖”力度。在开展“雷霆行动”和“春雷行动”的基础上,把严打“老赖”常态化。要继续开展打击专项活动,突出重点,精准打击,始终保持惩治“老赖”的高压态势。中院下派的联络员对基层法院的执行案件进行逐案把关,要将打击拒执犯罪工作纳入到执行工作流程,凡符合打击条件的,一律纳入打击范围。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实际判处24人,已经超过去年判处人数的1/3。 认真落实“黑名单”制度,符合条件的,要一律录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发现应当录入而不录入或弄虚作假的,坚决进行责任追究。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持续加大“老赖”曝光力度,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的生活和生产空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促使其履行义务。截止目前,全市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8596人次,2017年1月1日以来发布4666人次,同比提高36.87%。 七、强化为民,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 今年省法院将部署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我们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切实提升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把执行权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强化对执行案件的流程节点管理。坚持“阳光执行”,充分保障当事人、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三到位六必做”,进一步规范财产调查程序。严格终本标准和审批程序,杜绝随意“终本”的现象。积极推动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按照“应拍尽拍”的工作要求,提高网拍完结率。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成交拍品39件,网拍完结率44.42%,同比上升23.17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