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中院执行庭成功执结一起返还案件,当事人凌某与李某系邻居,凌某无儿无女,年逾八十,与瘫床老伴共同生活,李某以为老人改善生活为由,将其住房变卖40万元后李将此款用于偿还个人房贷,老人知情后及时起诉,我院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及时审结,但司法局指定律师为其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案件遂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中,执行庭立即采取措施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两户房产,在查明被执行人有隐瞒财产的情节后,果断对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强烈震撼被执行人心存侥幸的心理,并准备强制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在强大的法律措施之前,被执行人只得同意自行变卖。为此执行人员马不停蹄,冒高温与被执行人协调房管部门及房屋中介,最终于2017年1月底变卖房屋,执行人员立即将资金监管帐户予以冻结,确保整个执行款项全部到位。 从立案执行到款项全部到账,历时3个月,没有给被执行人任何喘息之机,彰显了执行高效,体现了我院执行工作遵循抓效率与促效果办事思路,从而有利维护了我院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