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上午,虽是周六休息日,但是永登高速太康出站口却是一排警车整齐排列,警灯闪烁,太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远赴千里,成功抓捕一名“老赖”凯旋归来。 2016年6月,原告王某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将周口市一汽车运输公司告上法庭,太康县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运输公司向王某赔偿医疗费用等经济损失共计102393.35元。判决生效后,该运输公司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期间,执行干警多方努力,查封了该公司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但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盛某不但拒不交付查封车辆和履行财产报告义务,而且对法院作出的罚款决定书置之不理。为此,法院以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7年2月14日,在全省法院集中执行“春雷行动”如火如荼开展期间,经过执行干警多方挖掘线索,查获盛某躲藏在湖北宜昌某县城,得知消息后,太康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建援立即向执行局提出要求:“迅速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取得县公安局配合,不惜一切代价,将被执行人抓捕归案!”命令如山,在公安干警的配合下,执行法官千里出击,历经四天时间成功将被执行人盛某抓获带回,发扬了“老赖逃到哪里,法官就追到哪里”锲而不舍的办案精神,为此次“春雷行动”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