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基本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三类现象;其次,基本消除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三类情形;然后,理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界限,基本解决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终结问题。只有实现这三大标志,才算真正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同时,满志展要求县法院和各相关部门要联动执行、齐抓共管,凝聚执行合力见成效。第一,要在控制被执行人财产上下功夫。第二,要在保障顺利执行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应对“执行不能”上下功夫。关键是两点: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执行终结,要加强救济救助。第四,要在严管执行队伍上下功夫。法院要在执行队伍管理上严把“任务关、效果关、廉洁关”,以此衡量队伍建设质量。第五,要在创优执行环境上下功夫。重点解决好两大问题:一是公职人员干预执行的问题;二是有关部门不配合、不协助执行的问题。第六,要在通力协作、解决问题上下功夫。第七,要在营造舆论攻势上下功夫。第八,要在纳入目标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将解决执行难问题纳入党委工作的议事日程,把解决执行难纳入“平安西华”建设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党委政府带头支持执行工作;要将解决执行难问题纳入政法委工作的重要督办事项;要积极创造良好环境,为推动执行工作创造条件,进一步营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各界理解参与的执行工作新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