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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法院:执行法官成“媒婆” 离婚夫妻破镜重圆

〖信息来源: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7-03-24 〗

离了婚的“妻子”贾某申请法院执行“丈夫”李某,没曾想,执行法官却当了一回“媒婆”,让二人重归于好,破镜重圆。

贾某和李某1994年经人介绍认识,结为夫妻,生育三个子女,期间,李某经常打骂贾某,双方感情不和,贾某于2015年5月将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16年3月2日,贾某再次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及子女抚养权。商水法院于2016年5月29日判决:一、准许贾某与李某离婚。二、子女由贾某抚养,李某支付抚养费102478元,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判决生效后,李某未按判决履行,贾某遂向商水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李某。负责此案的执行法官李方宏调查后发现,李某是三门峡某采矿厂的正式员工,年收入达5万多元,于是,决定亲自去三门峡与李某面谈,如其拒不履行,将按涉嫌拒执罪依法拘留。李方宏到三门峡后见到了李某,发现李某住的是单身宿舍,生活条件很简陋,每天辛辛苦苦在矿下工作,很不容易,于是,就有了劝其和解的念头。李方宏向李某讲贾某一个人在家带三个孩子不容易,你们离婚了,无论孩子跟了谁都会在心里留下阴影,缺乏父母一方的爱,会对他们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李方宏又劝贾某:“李某一个人在外也不容易,他起早贪黑的辛苦工作,也是为了能让你们母子过上更好的生活。你们要互相体谅,互相理解,彼此站到对方的角度想想,都不容易。因此,要用一个宽容的心态对待家庭。他保证以后好好照顾家,不再打你。你们能建一个家庭也是缘分。三个孩子还小,为了孩子能健康成长,不让孩子失去父爱或母爱,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你们还是和好吧。”李方宏几次劝解之后,贾某和李某慎重考虑,表示愿意重归于好,给孩子一个完整温暖的家,双方写了保证,签了和解协议。这样,原本已经离婚的夫妻,由于法官的人性化执行,又破镜重圆,给夫妻、给家庭、给孩子带来了美好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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