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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检察院走出司法规范新路

〖信息来源:市委政法委〗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5-11-04 〗


    本报讯(记者 李凤霞 通讯员 孙娅菲 刘乾)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向司法不规范说“不”,建立了主动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的自我审查机制,进一步保证了检察权的依法独立行使,有效提升了查办案件的法治化、制度化水平。

  明确办案干警责任,突出一个“细”字。今年1月起,该院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等业务部门根据法律规定,把办案中执法规范细节、易疏忽的环节等内容,设计制作成《自侦案件司法规范自我审查表》,案件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按照审查表中所列的关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行使、申请回避、取保候审权利的行使、羁押必要性审查、证据合法性证明、非法证据排除”等办案程序和重要细节事项等内容认真细致地逐条对照检查, 采用选择打“√”或“×”形式,认真落实各个环节应做的工作,规范执法行为,防止执法过错,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相关权利的实现。

  强化部门内勤监督,突出一个“严”字。案件承办人在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及时将《执法规范自我审查表》报送所在部门内勤处备案,接受内部监督审查。内勤在接到《执法规范自我审查表》后,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强化监督,严格把关,依照办案流程对案件承办人的执法行为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发现案件承办人有按照规定应当做的事情而漏做、少做或错做的,及时提出意见,并督促其落实改正;发现案件承办人在办案中有执法不规范的行为时,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监督改正,确保司法公正。

  实行案件总结和告知制度,突出一个“实”字。为总结经验教训,规范执法行为,达到实战和实用的目的,案件办结后,该院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召开案件总结会。案件总结会围绕办案流程,从线索发现、初查立案、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出庭公诉、诉讼监督、执法规范等方面的内容认真总结,一般先由承办人对案件事实进行陈述总结,参与办案人员加以补充,然后共同深入剖析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该院业务部门在案件总结的基础上,为保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了被害人权利告知制度,实现三个100%,即有被害人的案件,100%向被害人送达《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被害人对案件处理有意见的案件,100%当面或书面听取被害人意见;被害人对案件处理无意见,不需要书面、当面听取其意见的,100%电话听取意见,并对电话听取过程录音。

  规范案件动态管理,突出一个“全”字。该院在周口市率先成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集中履行案件管理职责,实行案件集中管理,建立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监督机制;在涉案款物的管理上,案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做到款物分离、专室(柜)存放、一案一账、一物一卡。上线运行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通过案件的网上办理、网上流转、网上指导,在办案程序、案件质量上科学设置“把关点”,对案件的受理、分流、承办、结案等所有环节,实行全程、动态、无缝监督,严把案件的“入口关”和“出口关”,促进了执法办案活动的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实现了对执法办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全程化管理,确保了规范执法。

  执法规范自我审查机制实行以来,扶沟县检察院对自侦部门立案侦查的6起案件、侦监部门受理的28起案件、公诉部门受理的26起案件均按规定逐条对照检查,通过审查发现权利义务告知问题2项、平时易疏忽的问题6项、法律文书规范问题8项、卷宗质量问题10项,对于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规范了办案流程,确保了案件质量。

                                                                                          来源:2015年11月02日   周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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