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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检察院两名干警获“河南省见义勇为好青年”荣誉称号

〖信息来源:市委政法委〗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5-06-23 〗
    近日,项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干警张震宇、王海见不顾生命危险救火,保护群众财产的先进事迹,受到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青年联合会的高度赞扬,联合下文授予二人为“河南省见义勇为好青年”荣誉称号,并号召全省各级团组织开展向张震宇、王海见同志学习活动。

    在2015年2月24日中午12时左右,项城市新桥镇南李营行政村一户居民二楼突然起火,冒起滚滚浓烟,正在村中走访调查的反贪局干警张震宇、王海见闻讯,迅速赶到事发现场。他们二人不顾生命危险,拎着水桶、拿着铁锨忍着刺鼻的浓烟冲入二楼火海中,在群众的帮助下成功将大伙扑灭。此举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自发为二人送去了锦旗。

    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青年联合会联合下文指出,张震宇、王海见同志的壮举,在我省和当地广大青年及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作为普通的河南青年,在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处于严重危险的紧要关头,他们不顾人人安危、挺身而出的先进事迹代表了社会的正能量,体现了当代青年英勇无畏、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优秀品格,展示了当代青年良好的精神风貌,他们是新时期河南优秀青年的杰出代表,是全省广大青年学习的楷模。并号召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和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开展向张震宇、王海见学习活动,把英雄的精神转化为立足本职、不断进取的实际行动,努力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聚合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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