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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实行干警业绩月量化通报制度

〖信息来源:市委政法委〗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5-04-28 〗

市法院实行干警业绩月量化通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科学合理评价庭室、干警工作业绩,近日,市法院党组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建立干警业绩月量化通报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全院干警会议,会议由各主管院领导轮流主持,审判执行部门干警通报审判质效数据、院政管理情况,综合部门干警通报各项工作情况量化数据,宣传、调研、信息数据和院政管理情况等,由审管办负责汇总业务部门及其干警的业绩量化数据,考核办负责汇总综合部门干警的业绩量化数据。每月数据汇总后,办公室根据干警业绩量化数据以及院政管理检查考核情况,写出综合分析报告及全院工作总结报院党组集体讨论并进行点评。干警的业绩月通报存入个人绩效档案,其结果作为个人年终奖惩和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通过实行干警业绩月量化通报制度,激发了干警工作热情,增强了队伍内部活力,达到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实际效果,法院各项工作也逐步呈现出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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