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2016年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和河南省法学会《河南省2016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我市法治建设实践,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在政法单位、法律实务部门、政法院校等机构中选拔青年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实现周口崛起、富民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服务对象 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高等院校和中小学学生,企业、乡村和社区群众,以及社区矫正人员。 三、活动内容 开展“普法六个一”活动,即: (一)一堂法治讲座。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针对基层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涉及法律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讲座,增强服务对象的法治意识。 (二)一场普法宣传。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利用板报、挂图、宣传栏、标语、图书等形式,对服务对象进行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三)一次模拟庭审。与高等院校或法律实务部门相结合,编排与群众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以模拟法庭形式进行庭审,传播法律知识。 (四)一次法律服务。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针对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服务,现场解答他们的法律疑问,帮助其解决法律实际问题。 (五)一次法律知识竞赛。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以现场问答或网络竞答等形式,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增强他们学习了解法律知识的积极性,提高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 (六)一场法治文化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和社会大众,以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摄影、书法、绘画评选,举办法治文艺演出,播放法治电影等法治文化活动,寓教于乐,在丰富基层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的同时,把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理念传递给广大干部群众。 四、时间安排 4月中下旬,各县(市区)制定活动实施方案。4月下旬至12月上旬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12月中旬进行总结。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此项活动由市法学会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法学会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各地要坚持以基层需求为导向,以百姓受惠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做到充分动员、精心策划、强化指导、落实责任,周密安排具有自身特色的各项活动,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注重工作实效,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各地要充分依靠各级党委政府、政法各单位、院校、专业机构、民间团体,特别要加强与当地普法办、教育局、团委、院校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将此项活动与当地正在开展的法治宣传、普法教育、反邪教宣传警示教育、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相结合,努力形成共同推进、全民参与的良好态势。 (三)丰富形式、突出重点。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创建适合当地实际的活动基地和品牌项目。通过法治宣传、法治讲座、文艺演出、提供法律服务、播放法治电影、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素养,增强他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意识和能力。 (四)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注重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的作用,加大对活动的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认知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