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一主四辅”五项措施确保审判效率大幅提升
今年以来,市法院采取以审判节点管理为主,以计算机随机分案、卷宗“点到点”流转、审限纳入考评体系和监管问责无缝对接为辅的五项措施,确保审判效率大幅提升。 市法院把审判节点管理作为提升审判效率的主抓手,对立案、信息录入、开庭、鉴定、合议、裁判文书制作等审判节点时长进行量化,提出参考时长,要求每个节点都必须在参考时长内完成,对时长外完成节点任务的予以惩戒。 为配合审判节点管理,该院还推行了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实行计算机随机分案。打破各审判庭地域管辖和人工分案模式,利用计算机即时、随机在全院范围内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分配给未结案件数最少的刑事法官、民事法官。此项改革一方面确保了法官满负荷运转,另一方面也避免了案件积压。二是实行卷宗“点到点”流转。变过去卷宗从立案庭内勤、审判庭内勤、审判庭庭长、副庭长、办案法官这样的线性多环节程序为现在的从立案庭内勤直接到承办法官的点到点的卷宗流转机制,每个案件平均审限节省六至七天。三是将审限考核纳入法官考评体系。对法官审限内完成工作情况赋予不同的分值,并计入法官考评体系,作为评先晋级的参考依据之一。此项措施提高了法官审判效率意识和办案主动性,已经初步形成了法官争相办案和良性竞争局面。四是完善问责机制。变审管办与监察室分别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实现审管办日常监督与纪检监察问责无缝对接,即时通报、查处在遵守审限规定方面的违法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