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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中院出台“13条举措”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周口市委政法委〗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23-09-15 〗

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也是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着眼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长远目标,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了新的重大部署,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对民营经济人士的亲切关怀。

为充分发挥主题教育牵引力作用,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聚焦司法护航民营企业的发展环境、信心和动能,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发展司法保障,帮助指导民营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维权,激发增强民营企业生机活力,助力加快实施“十大战略”三年行动计划,以高质量跨越发展新成效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周口实践新局面,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围绕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激发民营企业发展动能三个方面,提出13项落实举措,彰显平等对待、依法保护的价值取向,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法治理念,着力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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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把依法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纠纷,作为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力度,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实干实效交出高质量发展的生动答卷,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司法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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