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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转破”工作培训会

〖信息来源: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23-06-09 〗

为加快全市法院“执转破”推进速度,构建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有序衔接机制,提升两级法院执破合议庭实际操作能力,6月9日下午,周口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转破”工作培训会,周口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俊荣出席培训会并讲话,中院执行局局长陈晓军,执行部门、民三庭全体干警以及全市基层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执行局局长、执破合议庭成员参加了培训会。培训会由民三庭庭长张筠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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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执行局局长陈晓军针对两级法院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进行具体要求,民三庭副庭长智卫东对2023年1-5月份基层法院“执转破”案件移送情况进行了通报,民三庭副庭长沈华秋针对“执转破”案件程序规范、所需材料、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各方利益保护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授课,民三庭法官助理王秋洁对“执转破”案件移送材料清单以及注意事项进行讲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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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刘俊荣副院长就推进全市法院“执转破”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工作合力。办理破产是评价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执转破工作是办理破产指标中的一项加分项,大力推进执转破工作,对于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为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僵尸企业”,依法转入破产清算程序并快速出清,可以有效解决“僵尸企业”长期占用资源、影响市场资本盘活等制约经济发展瓶颈问题,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全市两级法院要深刻认识执转破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高站位思考,要从优化营商环境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执转破工作的内涵价值,强化责任担当,积极运用执转破手段解决破产启动难和执行难问题,促进执行、破产案件双效提升。二是要用好执破协同工作机制,发挥执破合议庭工作职责。按照规定,执破合议庭由一名执行法官和两名破产审判法官组成。在推进执转破工作进程中,执行部门与破产审判部门之间要积极协调,加强协同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打破部门条线壁垒。执行法官和破产审判法官要各司其职,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执行部门对执转破案件进行初步筛选后,执破合议庭成员要严格审查执行案件是否符合转入破产程序的条件,必要时召开听证会,确保移送程序规范高效。同时,要加快工作进程,缩短案件办理时长。执行部门要加大执转破审查力度,务必做到应移尽移,应移快移,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破产部门要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执行法官和破产法官要了解相互的审理程序,确保执转破案件“出口”和“入口”顺畅。三是要强化督导,压实责任。中院党组每周听取营商办对各基层法院执转破案件移送情况进行的汇报,各基层法院要在如何推动执转破工作上想办法、下功夫,争取每月保质保量完成移送案件任务,同时确保执转破案件采取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三个月内终结破产程序。中院执行局和民三庭要加大督导力度,对各基层法院执转破案件移送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工作不力的法院到现场进行督办,确保全市两级法院执转破工作高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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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集中学习,大家对如何处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序衔接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为下一步更好开展“执转破”工作奠定了基础。

推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有利于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有利于完善司法工作机制,有利于化解执行积案,是人民法院贯彻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最大程度地发挥“执转破”程序在打破执行僵局、化解“执行难”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执行、破产案件的双效提升,切实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办理破产指标,服务保障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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