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2021年度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115号)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各地各单位按照有关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申报和市委常委会研究,根据省委政法委初审意见反馈,拟推荐市公安局等3个单位为“2021年度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市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李娟等9名同志为“2021年度全省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为增加评选推荐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现予以公示(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附后)。 公示期限:2022年4月24日—2022年4月28日 监督电话:0394—8269612 电子邮箱:zkszzb@163.com 通信地址:周口市行政中心1号楼317房间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周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4月24日 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一、先进单位 周口市公安局。近年来,该局充分发挥平安建设主力军作用,在安保维稳、防汛抗疫大战大考中经受新考验,在要案攻坚、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在深化平安创建设中充分展现了周口公安担当、做出了突出贡献。部、省、市领导同志先后30次作出肯定批示,部、厅31次贺电表彰。该局被评为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2018-2020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扫黑除恶工作在平安建设考评中位居全省第二名,被市政府记集体二等功;1个单位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9个单位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140个集体、576名民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近年来,该庭落实“年初有部署,月月有研究,年终有总结”的工作模式,努力实现“月月都平安,年年都先进”工作目标,在2021年省法院对全省中级法院工作综合评价中,牵头的平安建设工作排名位居全省中级法院第一名(满分)。2020年3月,该庭荣获集体三等功。 郸城县人民检察院。近年来,该院坚守检察为民初心,充分做好重大敏感节点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严厉打击重大刑事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连续多年保持涉检案件赴省进京零上访,成功从2020年全省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跃升为2021年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该院先后荣获全省、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等市级以上荣誉9项,31名干警和5个内设机构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二、先进个人 李娟,女,汉族,197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周口市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该同志积极参与、顺利完成了市委政法工作、平安建设等70余次大型会议的领导讲话、工作汇报等材料的撰写工作,先后起草并向上级部门报送平安建设工作动态类信息简报360余篇,多次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发表。本人先后荣获党的十九大河南省安保维稳工作先进个人、周口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个人、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刘红梅,女,汉族,197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西华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该同志近年来办理刑事案件600余件,且无信访案件,所带领的团队连续被所在法院评为“先进团队”;多次带领团队前往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教育课等活动,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环境打下良好基础。本人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荣获“全市法院优秀法官”“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王宏,男,汉族,197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该同志办结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70件,结案率达98%,办案进度大幅度提升,严把抗诉标准,确保抗诉质量和效果,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本人先后荣立三等功6次,被河南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 于滢海,男,汉族,197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太康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公安局副局长。该同志从警26年来侦破案件近千起,其中命案46起,其他特大案件100余起,无一错案,参与主侦的敲诈政府类案为全国提供了案例和参考;就农村社会治安防范问题,提出了“大小喇叭天天喊”“警灯警报天天闪”“打更放哨天天转”“摄像头实时查看”的农村防范格局,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本人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个人嘉奖2次,被评为周口市优秀人大代表、太康县劳动模范、周口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 王江涛,男,汉族,198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人和街派出所所长。该同志针对市区电信诈骗案件高发态势,秉承“快破案不如不发案,快追赃不如不被骗”理念,将辖区信苑小区打造无诈无骗“试验田”,反诈做法在全市推广。在某传销案件侦办中,深入传销组织内部,在案件侦办中发挥关键作用,抓获传销组织成员87人,追缴涉案赃款1266万,查封冻结资产1.3亿余元。该案在公安部经侦局“论剑2021”比武夺得一等奖,并被公安部评为年度打击经济犯罪十大案例。本人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荣获全市公安执法工作先进个人、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中原卫士等多项荣誉称号。 高峰,男,汉族,197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周口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科科长。该同志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管理,核查率和重点人员接送率均达100%。围绕洪灾、疫情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坚持做到转移安置群众户户到、遇难者家庭直系亲属户户到、困难家庭户户到、受损严重家庭户户到、信访老户和重点人家庭户户到,累计走访受灾群众674户,排查涉灾涉疫纠纷472件,调处化解425件。本人先后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全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 赵玉超,男,汉族,197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郸城县新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该同志坚持“六化”并举,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隐患和矛盾问题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先后排查矛盾纠纷和问题苗头236起,调处化解236起,化解率100%。持续开展“好媳妇”“好婆婆”“文明家庭”“最美新城人”等推荐评选活动,推动形成文明节俭新风尚。本人先后被郸城县人民政府记个人三等功2次,被评为郸城县优秀共产党员、郸城县劳动模范。 薛峰,男,汉族,197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项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该同志积极投身平安建设工作实践,全力推动全市21个镇办建设高标准视频监控平台,全市501个行政村(社区)安装高清监控探头6000多个,有效防范了各类违法犯罪。组织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暨命案防范专项行动,排查矛盾纠纷2960件,调解率100%,防止群体性上访28件,防止民转刑105件。本人先后被评为项城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项城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侯卫军,男,汉族,197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川汇区陈州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该同志组织开展社会治安“大宣传、大走访、创满意”活动,着力创建“平安陈州”,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被省司法厅命名为全省法治乡镇(街道);同时强力推进反电诈工作,辖区注册“金钟罩”用户数达3万多人,受保护人数6万多人,提高了群众对防骗知识的知晓率普及率,营造了“反诈宣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本人先后荣获全市信访先进工作者、党管武装“优秀党工委书记”等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