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233号)要求,按照自下而上、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经过层层逐级推荐、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审核把关,经市委政法委研究决定,拟推荐鹿邑县人民法院宋河人民法庭等3个集体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候选对象,周口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李鹏宇等8名同志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候选对象,现进行公示。如对有关人选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周口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电子邮件应告知真实姓名,并附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0日 公示电话:8269614 电子邮箱:zkszfwzzb@163.com 通信地址: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321房间 中共周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 “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候选对象公示名单 一、“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候选对象 1.鹿邑县人民法院宋河人民法庭 2.商水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3.鹿邑县公安局鸣鹿派出所 二、“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候选对象 1.李鹏宇 周口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2.陈翠丽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 3.刘 军 太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4.胡大江 淮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5.李 伟 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副局长 6.郭婷婷 扶沟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指导员 7.张 豪 淮阳区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8.张少琪 扶沟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股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