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防汛救灾紧急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全市防汛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稳扛牢职责任务。 全市政法机关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上来,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做好防汛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最生动的成果体现,作为践行“两个维护”最有力的行动,以战时状态全力以赴投入全市防汛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县两级政法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全警动员,示范引领广大政法干警做好各项工作。 二、积极主动作为,做实做细维稳工作。 全市政法机关要在属地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切实加强社会面整体管控,严密防范、严厉打击破坏防汛设施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对各类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事件;深入排查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做好水、电、油、气、金融等重点单位,以及监管场所、学校、医院、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加强对转移群众、物资运输车辆的疏导;及时发布道路安全情况信息,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同时,配合做好防汛期间舆论引导,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和散布虚假信息行为。 三、科学调配力量,助力全市安全度汛。 全市政法机关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勤务安排、警力配备、装备保障等工作,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要加强与应急管理、交通、气象、水利等部门协调配合,密切关注汛情、警情,紧盯防汛救灾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科学有效应对处置。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要充分动员政法战线人力、物力,有序组织专职巡防人员、基层治保、平安志愿者、网格员等各方面力量参与,为全市防汛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