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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进行时】鹿邑县举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四长”大宣讲活动

〖信息来源:鹿邑县委政法委〗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21-06-04 〗

为深入宣讲宣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树牢党政领导干部自觉遵守意识,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按照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6月4日上午,我县举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四长”大宣讲和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活动。县委书记、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李刚、县政府县长郭俊涛和全体县处级领导出席活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国庆主持活动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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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会上,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任金瑞、县检察院检察长鲁建军、县法院院长张述涛、县司法局局长刘梅等领导同志结合本系统实际,针对教育整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宣讲和解读了“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政策界限、典型案例以及抓贯彻落实的有关做法等,进一步筑牢领导干部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隔离带”,对形成全县共同监督、参与执行“三个规定”良好局面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宣讲活动结束后,全体县处级领导、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县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积极主动在《鹿邑县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上签名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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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庆强调,党政领导干部要做到以上率下,带头执行“三个规定”,对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情况不插手、不干预,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树牢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政法各单位要履行好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主体责任,对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插手、干预案件的如实记录、如实报告,严格监管政法干警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确保“三个规定”不折不扣得到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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