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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检察机关三起案件被高检院评为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

〖信息来源:周口市人民检察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21-01-05 〗

近年来,周口市检察院在新一届党组领导下,牢固树立“双赢共赢多赢”的检察工作新理念, 秉持“求极致”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持续推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今年,市院推荐的3起职务犯罪案例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精品案例评选中被评为 “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


精品案例:

1、退回补充调查类——刘某良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承办单位:郸城县院)

2、审判活动监督类——杨某亮、张某贵贪污案(承办单位:太康县院)

3、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类 ——闫某亮行贿案(承办单位:项城市院)


周口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精品案例评选活动为新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扎实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继续推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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