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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扫黑除恶收官年】怙恶不悛!川汇区开庭审理村支书涉恶案件

〖信息来源:川汇区人民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20-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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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上午,由川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史某来、史某政等17名被告人涉恶一案在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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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1995年至2002年,被告人史某政利用商水县倪庄行政村村会计主任及村党支部书记的身份,组织史某来、史某军、史某华等众多家族成员及个别关系近的人,为控制村委班子,打击异己势力,承揽工程,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在本村树立了强势地位。被告人史某来借助家族势力,多次纠集家族成员殴打他人,欺压群众,逐步形成了以史某政、史某来为纠集者,以史某军、史某华、倪某、高某、张某、王某领等众多人员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由于该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打击,气焰日益嚣张,以致于2001年11月份出现了公然、当众强制猥亵妇女的恶劣行为,至此,该团伙的恶名及非法影响达到顶峰,严重破环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2002年之后,该团伙虽然很少发生团伙犯罪但由于该团伙的势力和恶名依然存在,团伙个别成员借助团伙势力侵占集体资产、垄断农村资源、敲诈商户、殴打群众,在当地产生了恶劣影响。应以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职务侵占罪、强制猥亵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妨害作证罪、伪造居民身份证件罪等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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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预计审理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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