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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司法局2020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信息来源:周口市司法局〗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20-06-29 〗

(一)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整合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事等服务职能,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一站式”的法律服务。

(二)做好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 系列活动,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和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等重点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办理。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完善法律风险防控制度,稳步开展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为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大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不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申请,严格及时依法办理。

(五)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3年内为全市每个行政村培养5名以上“法律明白人”,提升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六)深化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依托律师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实现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经常化,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七)健全完善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对老弱病残当事人预约服务或公证员上门服务活动。开展“五一”劳动节为县级以上劳模免费办理公证公益服务周活动以及“重阳节”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月活动。

(八)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市开展人民调解“化纠纷、筑防线、促发展”专项活动,及时就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九)降低特殊困难群体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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