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地方性立法工作。将《周口市城市绿化条例》和《周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争取年内出台。 二、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贯彻落实我省关于在民营企业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方面的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做好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工作。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大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不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申请,严格及时依法办理。 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等普法活动,推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五、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六、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建设工作,畅通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七、开展律师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活动。以“诚信服务、规范执业、防范风险”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市律师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活动,推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规范、诚信执业。 八、健全完善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对老弱病残当事人预约服务或公证员上门服务活动。开展“五一”劳动节为县级以上劳模免费办理公证公益服务周活动以及“重阳节”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月活动。 九、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在全市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全市建立13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继续办好《龙都调解》电视栏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十、降低特殊困难群体司法鉴定收费标准。针对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众,减收不低于司法鉴定法定标准20%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