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改进政法队伍纪律作风的部署要求,树立全市政法队伍良好形象,近日,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了2019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在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全市政法系统结合各自工作职能,紧紧围绕群众所想、所急、所盼,推出了2019年度向社会公开承诺的38项爱民实践服务实事。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市委政法委: 按照市委政法委的通知要求,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参照省法院的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内容,结合全市两级法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布下列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强力推进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 截止到2019年12月初,全市两级法院80%以上的人民法庭要开通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和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人民群众在就近一家人民法庭办理线上线下立案交费和跨域立案交费事物,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立案服务需求。 二、上线运行“移动微法院” 依托微信小程序搭建移动端诉讼服务平台,与审判执行系统相对接,提供在线起诉、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宣判、执行等服务,让当事人能够通过手机起诉立案、参与诉讼、申请执行,实现最好不用跑。 三、完善律师服务平台 大力推进律师通过互联网参与诉讼,为律师提供在线查阅在审电子卷宗、提供材料、证据交换等服务,实现律师开庭实践自动避让。 四、建设诉调对接网络平台 在全省法院开通“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接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调解组织,出台《在线调解工作办法》,开展在线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为人民群众就近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服务。 五、规范申请再审案件审查 严格案件卷宗移送期限,确保案件及时进入审查程序,做到案案查阅卷宗、件件听取当事人意见。强化申请再审案件法律文书说理,增强裁判说服力,减少当事人误解。 六、严格审判流程管理 持续强化审限意识,切实加强对延长审限、扣除审限事由监督审查,杜绝任意超审限现象发生,不断提高审限内结案率。 七、全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 2019年是全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集中提升年,要全面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增强诉讼服务中心窗口接待,办理、反馈信访投诉功能,拓展诉讼服务网和12368热线电话信访投诉渠道,构建现场信访投诉、网上信访投诉和电信信访投诉“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让人民群众信访投诉更方便。 八、依法保障和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 严格按照电脑随机方式选择人民陪审员,确保人民陪审员享有均等陪审机会。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保证人民陪审员陪审基层法院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率达到80%以上。 九、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积极参与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治理,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进一步强化师生法治意识,净化校园及周边秩序,为广大青少年营造良好学习成长环境。 十、探索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推行执行案件立案、查控一体化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强力推进律师调查令制度,有效保障申请人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到位。严格规范“终本”案件管理,畅通“终本”案件恢复执行渠道,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检察机关作风建设,根据市委政法委统一安排,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经研究,向社会公开发布2019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如下。 一、深化检察机关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紧扣扫黑除恶“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要求,深化和完善周口检察机关涉黑恶案件专业化一体化办理机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推动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坚持涉黑涉恶案件市检察院逐案听取汇报,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省检察院统一把关,落实“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二、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探索建立常态长效、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对群众来信,坚持依法受理,快速分流,做到7日内进行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将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来信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开展打击非法占地、维护农民权益、保障粮食安全专项检察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立足检察职能,改进和加强涉农检察工作,研究落实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和“三农”工作的具体措施。强化耕地司法保护,综合运用刑事打击、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促进解决违法占地、污染土壤、破坏土质等问题,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加强对土地承包、土地流转、集体产权改革等领域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依法打击坑农、害农犯罪,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司法办案,组织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积极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行政,服务保障粮食安全。 四、开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精神和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出台的“30条意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组织开展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涉民营企业案件“挂案”专项清理、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黑恶势力犯罪、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职务犯罪、涉民营企业民事案件监督、涉民营企业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等6个专项活动,建立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加强对因案致困受害人家庭的救助工作。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与扶贫、侦查、审判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建立贫困户信息共享机制、扶贫领域案件涉案款物快速返还机制,健全因案致贫返贫受害人家庭司法救助制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贫困当事人及时予以救助,强化对贫困群众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 六、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聚焦关系民生、社会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一批高质量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协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大对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罚不当罪等情形的监督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决不让违法犯罪分子逃脱法律制裁,决不让其在经济上得到好处,以实际行动维护群众餐桌安全、用药安全。 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的“一号检察建议”,立足司法办案,依法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强化未成年被害人综合司法保护。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压实法治副校长责任,推动教育管理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八、立足检察职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或处置有毒有害或超标污染物等污染环境犯罪,认真落实淮河流域12地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协作机制。 周口市公安局爱民实践服务承诺
一、全面下放延伸公安车驾管业务。今年,全市所有县(市)车管所实现办理小(微)型载客汽车登记业务。积极向县级车管所下放小型汽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实现驾驶人在县(市、区)完成小型汽车受理、考试、宣誓,宣誓后当场领取驾驶证。全面落实全国“一证通考”、异地分科目考试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方便群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加快邮政、银行、4S点等交管业务代办网店建设,方便群众就近办、马上办。着力推进县(市)建立流动车管所,定期到偏远农村、厂矿企业、商圈开展常态性服务和专项性服务,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二、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机制改革。今年,各县(市、区)公安机关任意交管违法处理窗口可以处理河南省机动车在全国非现场违法和外省机动车在河南省的非现场违法,并可以通过互联网缴纳罚款。 三、对符合“五同”条件的出国境证件实行合包邮寄。“五同”,即:同一地点受理、同一天受理、同一收件人、同一联系电话、同一收件地址。同时,考虑到证件重量及证件安全,合包证件不超过3本。 四、全面推广全市居民往来港澳台旅游自助签证。在全市公安机关每个出入境业务受理点添置自助签注设备,实现本市居民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即来即办,立等可取。 五、提供更优质的身份证件服务工作。一是提供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服务。群众在申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申请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二是增加身份证换证提醒服务。群众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由户籍地公安机关以短信方式提醒群众及时换领新证。 六、取消户籍业务申报材料复印件。在办理户籍业务时,群众只需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不再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公安机关确需留存备查的,由户籍窗口通过复印、扫描、拍照或数据共享等方式进行留存,切实减少群众负担。 七、实行特种行业登记备案和公章刻制日办结制度。旅馆、歌舞、游艺、棋牌、洗浴、印章、印刷、旧货、机动车修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以及房屋出租等场所、行业,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和报送登记信息的,报送有关材料并由公安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确认后即完成报备。用章企业符合规定申请刻制公章,印章刻制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 八、增加保安服务许可证副本数量。为满足保安企业需求,推行每家保安公司可免费申领《保安服务许可证》副本3本。 九、推广部署公安便民自助终端设备。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在火车站、汽车站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推广部署公安便民自助终端设备,为群众提供全天候的临时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户口注销、变更户籍等证明开具自助服务。 十、扩大“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业务。依托省厅“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居住证申办、交通违法异议申述、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刑事复议复核等网上申请业务。 周口市司法局2019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十件实事 一、做好地方性立法工作。将《周口市城市绿化条例》和《周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争取年内出台。 二、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贯彻落实我省关于在民营企业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方面的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做好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工作。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大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不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申请,严格及时依法办理。 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等普法活动,推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五、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六、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建设工作,畅通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七、开展律师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活动。以“诚信服务、规范执业、防范风险”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市律师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活动,推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规范、诚信执业。 八、健全完善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对老弱病残当事人预约服务或公证员上门服务活动。开展“五一”劳动节为县级以上劳模免费办理公证公益服务周活动以及“重阳节”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月活动。 九、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在全市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全市建立13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继续办好《龙都调解》电视栏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十、降低特殊困难群体司法鉴定收费标准。针对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众,减收不低于司法鉴定法定标准20%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