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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妨害公务......沈丘一黑恶势力29人受审

〖信息来源:沈丘县人民检察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8-12-29 〗

12月23日,由沈丘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豆忠杰等29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沈丘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部分人大代表、各界群众以及被告人家属近200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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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沈丘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09年开始,被告人豆忠杰笼络大量有前科劣迹的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河南省沈丘县肆意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从2009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豆忠杰等2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的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强迫交易、盗窃、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以攫取现金、称霸一方为目的,插手纠纷,为害一方,通过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盗窃、诈骗、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扰乱基层组织,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沈丘县县城及周边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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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被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沈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周口市扫黑办高度关注该案的办理情况,多次听取汇报,总体协调。此案开庭前,由沈丘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沈丘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消防大队、县医院和县电力公司等单位召开工作协调会,协商庭前准备工作细节,并到现场予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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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犯罪事实、证据材料多,案情复杂,为确保案件及时高效审理,沈丘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振勇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筹备会,制定了详细的审理综合预案。成立了案件领导组、审判团队组、安全保卫押解组、技术及后勤保障组、宣传组和应急组等,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合议庭专门组织公诉人、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就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问题征求控辩双方意见,为庭审高效有序运行奠定了基础。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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