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市中级法院审委会 2018年12月17日上午,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飞首次列席。审委会由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明杰主持。 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法检两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对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副院长刘明杰强调,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真落实,更加主动、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要顺应司法改革要求,探索健全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强化法检密切配合,确保列席机制运行畅通;法检通过共同行动,维护法律权威,促进司法公正。 副检察长张飞指出,省法院、周口市委号召全省法院、全市各机关向市中级法院学习,这次亲临法院,切身感受到一流法院管理的规范化、管理的科学性以及法官队伍认真勤勉的良好精神风貌,要扎扎实实向法院学习。在以后的工作中,法检两院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提升司法办案质量,共同维护公平正义,通过相互配合实现共同提升。 下一步,法检两院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相关制度,进一步拓展案件类型、明确议题范围、改进工作机制,实现审判工作与检察工作良性互动,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周口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贡献应有之力。 这次审委会讨论了一起受贿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