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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安机关全力护航重点项目建设

〖信息来源:市委政法委〗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5-06-29 〗
    近日,周口市公安局专门下发文件,对全市第一批开工的71项重点项目建设安保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市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全面对接,主动服务,大力实施防范、打击、管理、服务等保障措施,严打涉企违法犯罪,延伸各项服务触角,化解处置矛盾纠纷,提供快捷高效服务,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市公安局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等工程建设重点,掌握社情民意,密切关注动态,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做到预知预防、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要结合打击“盗抢骗”、“三查三保”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妨碍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建材、强行阻工等违法活动,重点打击,从快从严查处;对案情重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限期破案。同时,要根据本地实际和项目建设进度,适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集中打击危害重点工程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工程周边沿线的重点行业和场所进行排查整治,与有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坚决查处非法收购施工材料、器材等违法行为;全市公安机关要按照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实地开展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治安隐患,督促限期整改。要组织民警深入建设现场,了解和掌握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要坚持管理服务相结合,在出入境办证、专业技术人员落户、外来民工办理居住证等方面,依法提供便利和上门服务。

  另外,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建设施工单位、相邻地区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互通情况,掌握治安动态,综合施策,形成合力。要以派出所为单位,建立健全“警、企、地”三位一体的治安巡逻机制,采取在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和沿线建立治安岗亭或警务室等方式,及时接受报警求助,切实做到警务前移、快速反应。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好施工方与当地群众的关系,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努力为工程建设创造和谐平安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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